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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生辰


  荀飞光听他的经历, 心下柔软, 低声安慰他道:“父母知你过得好, 心下便安慰。”

  话是如此说,可父母怎知自己早已投胎, 并且过得好?

  沈歌心中不怎么赞同他的话,不过不好道出实情, 只能勉强朝他笑笑。

  他前世去世时仍十分年轻,不难想象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他虽时常安慰自己家中还有兄长在, 不必担心, 然而兄长归兄长,他是小儿子, 在家素来得宠, 兄长再怎么宽慰,父母也不可能当做他未存在过。

  荀飞光见他眼底有水光, 心尖一颤, 暗叹一声,大掌抚上他的肩头, 揽着他往自己这边靠了靠。

  沈歌顺势靠在他肩头, 伸手抱住他,忍不住哑着声音道:“我想他们。”

  说完这句沈歌便再没说话了。

  绿枝来送点心的时候他眼圈还红着,腻在荀飞光身旁纵使不说话,也能感觉出他那份依赖。

  绿枝心下不由有些奇怪,只是不好多问,只是伺候的时候越发贴心。

  沈歌原先的性子算不上骄纵, 不过从小被父母兄长百般宠着,总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天真。他在这个时空无亲近的长辈,且境况不佳,有什么事都只能忍着自个想办法。现如今有个荀飞光在,沈歌前世爱撒娇的性子倒回来了些。

  荀飞光恐他不好意思,并不说他,是以两人都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用过晚饭,沈歌拉着荀飞光出了门。

  此时刚入夜,远处的天边还带着一抹晚霞余晖,街上已是极热闹。

  元宵佳节别的不必说,灯笼必定少不了。临街的店铺早已挂上一盏盏红通通的灯笼,街上到处都是点点橘光,走着很是温馨。

  沈歌左瞧又望,一双双小年轻并肩走着,俨然是情侣。也有一家几口人一起出来逛,看着都是年轻夫妇,做父母的紧紧抱住或拉住孩儿,怕人多孩子被拐走。

  街上还有许多人在卖饭食,几乎家家都买汤圆,其余如片汤、面条、甜汤、糖果子之类亦不少。

  整天街喜气洋洋,沈歌与荀飞光随着人流走,没少看热闹。

  “荀哥,那边还有杂耍,去看么?”沈歌扭头征询荀飞光的意见。

  灯笼的亮度有限,街上景致十分朦胧,远不如白天看得那样清楚。荀飞光见沈歌一双美目极亮,里头满是跃跃欲试,当然不至于扫他的兴。

  见荀飞光点头,沈歌立刻笑起来,拉着他走前几步往里挤。

  他们两个大男人身材极有优势,荀飞光尤为高大勇武,望着就不好惹。围观之人见两人模样纷纷往旁退了些,围得密不透风的圈子挤挤攘攘把路让出一小条。

  沈歌两辈子加起来没过四十,没少在这种场合挤着看热闹,浑然不觉有什么。

  荀飞光在他后头默默伸手护住他,并看好钱袋。他与涉世未深的沈歌不同,他虽身居高位,却也没少出来,对这种场合心中有数,若一不小心,钱袋子便容易被人摸走。

  他身怀武艺,并不惧小贼,沈歌一书生,被人近身亦难发现,穿的又好,极易遭贼。

  沈歌今日出来玩,特提前备好钱袋。里头不仅有一大把铜板,还有几角银子,都是他辛劳挣来的银钱,若被摸走,怕他要心疼。

  杂耍也就那几样,碎大石、顶碗、走绳子,远不如日后花样百出的表演,不过气氛要比后世好得多,周围一圈观看的人叫好叫得真心实意,脸上满是兴奋。

  沈歌拉着荀飞光混在人群中看完杂耍,给过赏钱后方意犹未尽地出来。

  荀飞光见他眼睛转来转去,问:“饿么?去用些饭食?”

  沈歌扭过头望他,“荀哥,你吃么?”

  沈歌认识荀飞光这么久,知他素来不吃外面的东西。

  荀飞光点头,“你若吃我便陪你用些。”

  沈歌大乐,朝某个熟悉的摊位走去,“那我们去吃馄饨。”

  韶信等人在后面见了,快步跟上去。荀飞光余光扫到他们,用眼神示意他们不必跟来。

  卖馄饨的是位老阿婆,她青年丧夫中年丧子,至今仍是孤苦一人,全靠一碗馄饨谋生。

  几十年功夫下来,她馄饨做得极好,皮薄馅大,汤鲜味美。沈歌少时常被馋虫钻心的同窗拉来吃馄饨,老阿婆没有孩子,对他们一众后生很是照顾。

  “阿婆,两碗馄饨。”沈歌拉着荀飞光在简陋的桌子上坐下,朝阿婆喊道。

  “嚯,是你啊,你可好久没来了。”

  “是我。我一直在乡下念书,今日出来看灯,没想到能遇上您。您这小馄饨味好,许久没吃,我想得不行。”

  老婆笑眯眯地利落下了两碗半熟的馄饨,煮上一会儿,很快就将热腾腾的馄饨给他们端上来。

  “喜欢就多吃些。读书好哇,等今年考了功名娶个贤妻好好生几个大胖小子。”

  沈歌忙上前几步接过来,“承您老吉言。”

  沈歌放下海碗,搓搓烫红的手指头,将十枚铜板数出来给老人家。

  今日元宵,老人生意好,刚收完钱又有客人过来。她顾不上与沈歌寒暄,忙再去招呼。

  沈歌将其中一碗推给荀飞光,“荀哥,你尝尝,这馄饨是猪肉菘菜馅的,颇有乡野之味。你放心,老婆婆最爱干净不过,碗筷都用热水烫过。”

  荀飞光倒不是真在意这个,当年他从军时,拿着破碗喝草根汤之时也有,没那么多讲究。

  慢慢尝一口,这馄饨做得当真不错,黄梅大一个,皮薄馅多,菘菜与肥瘦肉放得十分相宜,肉多一分嫌腻,肉少一分则寡淡,这口味倒是刚好。

  荀飞光吃过无数馄饨,现如今也不得不在心里赞一声。

  沈歌得意,“荀哥,味儿可好?”

  “不错。”

  今年元宵虽未下雪,天气也差不离,都一样冷。这大冷天喝上几口热汤,吃着鲜美的小馄饨别提多舒坦。

  两人就着一张简陋的桌子,面对面将一碗馄饨吃完,全身都热乎起来。

  沈歌吃完顺手收过荀飞光的碗筷,叠起来放到老婆婆用来装碗筷的木桶里,这才回首招呼荀飞光,“荀哥,我们去猜灯谜罢?”

  荀飞光本就陪他出来玩,见他有兴趣自然不会反对。

  坤究县不是什么大地方,商户出的灯谜难度有限,许多都沿袭先前的老灯谜。莫说荀飞光,便是沈歌自己也能猜得**不离十。

  商户精明,每猜对一定数目的灯谜便能便宜买一盏灯笼或得一盏小河灯。

  沈歌手上就有灯笼,自然看不大上商户的灯笼,不过小河灯倒是很有几分可爱之处。

  半条街走过,沈歌赢到六盏小河灯,他手里提着灯笼,又要猜灯谜玩,手上的小河灯全推到荀飞光手上拿着。

  荀飞光宠他,手上抓着这么些小灯笼,毫无形象地跟在后边也不以为意。

  沈歌正猜得开心,忽然听有人在背后喊他。

  回头一看,正是萧思远与吴秋。

  两人有婚约在身,又互相爱慕。在这种日子中,吴夫子睁着眼闭只眼,吴秋便借口与姐妹们逛灯会,溜出来了。

  吴秋携萧思远快步走过来,与荀飞光打过招呼后,眉开眼笑道:“哥,果真是你。”

  她远远看着沈歌与荀飞光两人便觉得像,走近一看果真。整个灯会上的人加起来也没有她哥与荀大人长得俊,她当然不可能认错。

  “秋儿也来看灯?”沈歌问完笑着转头从荀飞光手上拿过两个河灯,“喏,与你。我刚赢的,愿你与远兄一生一世一双人。”

  吴秋刚要伸手去接,闻言脸上飞红。

  萧思远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他和荀飞光。

  沈歌丝毫不觉自己有何值得心虚的地方,正大光明地回望,调笑道:“怎么,我这祝愿不好?”

  沈歌纵使调笑,也是翩翩公子,在灯下更显举世无双。

  吴秋脸庞红透,娇羞地啐他,嗔怒道:“哥你原先可正经,这副模样是跟哪个学的?”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秋儿你还未看透你家远哥?”

  萧思远不敢拿荀飞光斗嘴,任他调侃,又不甘心只吃闷亏,便意有所指道:“你与我相识这么多年,往常可无这副模样。”

  “我先前那是敢怒不敢言,现在有荀哥在我身后,难不成我还怕你?”沈歌说着颇得意地拉拉荀飞光的手朝萧思远示威。

  萧思远见两人这副亲近模样,心中咯噔一下,已有不好的预感。

  龙阳之好自古便有,何况从前朝起就有男子与男子成婚的先例,男妻虽少见,却也能找着一些。两人这副亲近的模样不想长兄与小弟,倒像是一双佳偶。

  萧思远刚想试探,沈歌却笑道:“你们避开夫子出来玩一趟不容易,我与荀哥便不打扰你二人了。”

  萧思远眼见他拉着荀飞光走远,不好叫他,只能望着。

  吴秋看他脸上表情不大对,忙叫一声,“远哥?”

  “无事,我们继续逛罢。”萧思远强压下心中思绪,朝吴秋笑道。

  沈歌还不知萧思远已怀疑上,他拉着荀飞光高兴地去河边放他赢来的河灯。

  河边有摊子租借纸笔,一个铜板能写三张纸。沈歌后来又赢得几盏河灯,一齐六盏,刚好每人三盏。

  沈歌粗略将河灯分成两堆,付两个铜板租纸笔,与荀飞光一人一头,道:“荀哥,你有何愿望,赶紧写下来,我们等会一齐去放河灯。”

  沈歌挺有契约精神,他不看荀飞光写什么,亦不给荀飞光看,自己抬笔刷刷写下三个愿望。

  一愿前世父母兄长安康,现世父母早日投胎。二愿荀飞光安康如意。三愿秋闱得中举人。

  放过河灯,沈歌估摸着时候不早,便拉着荀飞光回去了。

  因八月便要秋闱,元宵过后沈歌不敢再玩乐,每日在教导学生之余便专心读书应考。

  沈歌透过口风,别人不知,他大伯沈鸿发却清楚他秋季要去道宁府下场秋闱。

  沈鸿发很是为沈歌操心,他劝过几次,让沈歌将学堂的事先停一停,考完秋闱再言。

  村里的孩子同族同宗再重要也比不过亲侄子,沈鸿发心总向着沈歌。

  沈歌话听过却未放在心上,他坚决不愿停下授课。每日去学堂教学童也就教两个时辰,他连带上下山及教导蛮子也不超过三个时辰。

  他要秋闱时间虽紧要,却不至于连这三个时辰也抽不出来。

  沈鸿发见劝说不住,只好随他去。

  沈歌三月生辰,过完生辰后他便满十八周岁。这个生辰较为紧要,荀飞光在荀家庄帮他办生辰。

  不仅荀家庄,沈歌的学生也知他生辰,绝大部分人家都给他送了鸡蛋等物。

  沈歌学堂中原本有四十八名学童,今年学堂再开时只剩四十六名,有两名学童过年后便去县城当学徒去了。

  学童的家人特地找到沈歌,十分歉疚地跟他说亲戚给孩子找到收学徒的店铺,孩子去试过,掌柜的已将人收下,不能再来,多谢沈歌费的心。

  沈歌倒未生气,他办这个学堂并不是要将所有学生培养为秀才乃至举人状元,他不过想改变村中一干在泥里找食的孩子的命运。

  这两名学童能找到当学徒的活也是因他们上过学,会写字不说还会算,这才格外顺利地被掌柜收下,他目的算达到。

  村人听说这两名孩子的事,还听说县城的掌柜言明,只要是学过字会算数的孩子,再送几个去也无妨,就算他们不收,其他店铺也收。

  各人心中不由都起了心思,已送孩子到沈歌这里学习的村人自不必说,个个喜气洋洋,转头又给沈歌送来不少鸡蛋菜蔬,直道多谢他为孩子费心。

  未送孩子上学的家里别提多后悔,沈歌并不怎么收束脩,随便送点东西过来便成。他们不愿送孩子来不过是舍不得这个半大的劳力,不曾想从沈歌学堂出来的学童才学半年有余,便能去县里挣银钱。

  经过这事,又有十几名村人带孩子过来找沈歌,希望他能把自家孩子收下。他们也说得好听,“秀才公,你只要在学堂内给他留个座位就成,落下的课业我请别的孩儿给他补。”

  沈歌被软磨硬泡硬是没应。从头教导一个毫无基础的孩子极不容易,不是凭这帮只学过半年多的孩童互相教一教便成。

  他八月便要去道宁府秋闱,就连手下这帮孩童也无精力去多教,再收学生反而误人子弟。

  在这般情况下,沈歌的生辰便格外隆重,似乎已成沈家村的一件大事,无论亲不亲近,大多数人家都送了礼。

  尽管这礼不过是几个鸡蛋,一两块干肉,却也是村人的心意。沈歌一一谢过,然后请荀府之人帮他搬回荀府。

  蛮子揣着课业来请教沈歌时也给他带了礼物,那是一根坠了银铃用来束发的皮绳。

  沈歌还未加冠,平日中头发一直束一半披一半,这皮绳倒是合用。不过皮绳虽不算费银钱,上面坠着的银铃却着实要好几角银子。

  沈歌狐疑望蛮子一眼,他现年不过十六,平日吃住都在家中,也不知他哪来的银钱。

  沈歌问他,“怎么送这么贵重的礼?你银钱打哪来?”

  蛮子解释,“我年前设陷阱捉到不少猎物,一共换得一两银钱加五百四十八文铜钱。”

  沈歌见他手里的钱来路正当方松口气,他道:“皮绳我收下,银铃你解下回去收着,也存几个私房。”

  蛮子将手背到身后去,“夫子你平日教我读书从不收束脩,做弟子的送你根头绳,哪有往回收之理?”

  “你若是手中有来钱的路子,我定不推迟。不过你现下年纪还小,手中好不容易有这点钱,全给于我,日后若有什么需要,你哪来的银钱应急?”

  蛮子只道:“日后再挣。”

  沈歌再说他便沉默,沈歌实在拗不过他,最终只好把头绳收下。

  沈歌一大早便吃过一根极长的长寿面,知整个荀家庄都记得自己的生辰。回到荀家庄后,沈歌记着自己的生辰礼物,手中的书本还未放下,便急匆匆地去找荀飞光。

  荀飞光早等着他,见他来,也不吊他胃口,朝桌上一点头,“你生辰礼在那。”

  “是什么?”沈歌问着,揭开桌上放着的锦盒,却见里头有几本小册子,匆匆翻开一看,都是一篇篇的文章。

  “也无什么好送于你,这是我先前写的文章,从秀才到进士后的文章都有,你可看看。”

  沈歌高兴地喊了一声,“我早便想求你的文章,没想到今日会心想事成。荀哥,你是如何猜到的?”

  荀飞光被他盛满喜悦的晶亮眼睛望着,面上不显,心中却着实有几分高兴,他道:“你爱好就那么几样,有何难猜?”

  沈歌浑然不在意他这淡然,放下文章直接朝前一扑,扑到荀飞光身上,“荀哥,太谢谢你了!”

  荀飞光没想到他会扑上来,吃了一惊,忙伸开双臂抱住他,嘴里训道:“多大个人,毛毛糙糙做什么?”

  沈歌不理他这番冷淡,扑上来还蹭了蹭,“荀哥,我当真实在高兴!”

  沈歌写文章一直颇不顺手,写出来的文章看着虽还算有模有样,但这些都由荀飞光压着一日一日磨出来。若是他熟悉的书本章句还好,读透了自然能写,若换不那么熟悉的章句,他便要抓瞎。

  简而言之,沈歌文章虽写得不错,但这都是为考试特地练的,一脱开考试范畴手下文章便很是一般。

  他上一世读了个普通大学,成绩一向不如何,不过多活一世,又超前几百年,受的正宗教育,眼界见识当然有,只是苦于不大会写文章,难以表达罢了。

  若这块底板能补上,日后文章进益说不得就会一日千里。

  今秋要秋闱,若是得中,明春还有场春闱,慢慢学写文章来不及,有荀飞光一路写来的文章在,也能多个模板,慢慢参考。

  这些东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值得传家的宝贝,轻易不予外人,沈歌没想到荀飞光能送于他。激动之下,沈歌刚放开荀飞光,不禁又抱上去。

  荀飞光纵使再淡漠的人见他这副粘人的模样眼里也不由多几分笑意,等沈歌抱上好一会儿,他才动手将沈歌从自个身上撕下来,道:“锦盒下边还有东西,你去看看是否喜欢。”

  “还有?”沈歌一愣,又走回去。

  小心将荀飞光写下的五本小册子拿开后,下面是一个镶着红宝石的金项圈,下面挂着一个成色极佳的玉制长命锁。

  项圈不算太大,做得很是精致秀美,看着倒像是给小孩带的。

  “这个给我?”沈歌举着项圈问荀飞光。

  “自是给你,不然还能给谁?”荀飞光走过来接过项圈往他脖子上套,帮他戴好后走到前头来打量他。

  沈歌长相精致,五官极美,男子气概不算足,但美得极动人心魄。荀飞光看他,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位乡下秀才,倒像是大户人家千宠万娇养出的小公子。

  荀飞光看着眼里不由多了几分笑意,沈歌却有些不自在地拉拉项圈,道:“怎么送我这么贵重的生辰礼?”

  荀飞光反问:“我的文章不比这死物贵重?”

  “当然不,荀哥你送我的文章,就算再拿十个八个项圈来我也不换。我这不是觉得你送我项圈有些奇怪么,这该送与小孩儿,我都满十八了,还给我个项圈做什么?”

  “这项圈我小时候用过,现下送与你,望你平安喜乐一身,再莫遭灾病。”

  沈歌心下感动,嘴里却还小声嘟囔,“不过这也太过贵重,卖掉十个我怕也买不起。”

  荀飞光听力绝佳,望他一眼,幽幽道:“莫妄自菲薄,一个你卖出去应当就能买下。”

  沈歌一噎,“荀哥,你不愧是与我亲哥有一拼之人。”一样疼他,也一样损他。

  沈歌前世哥哥长哥哥短的常把哥哥挂于嘴边,一时没意识到又说漏了嘴。

  荀飞光常听他说些莫名其妙之言,早不在意,闻言只道:“你不喜欢?”

  沈歌睁大眼睛认真道:“当然喜欢!荀哥你便是送我一根草我也稀罕得很,怎会不喜欢?就是这项圈实在过于贵重,我若收了不大好。”

  “此处就你我,谁与你计较这个。你若不收,难不成让我自己戴?”

  沈歌想象荀飞光带着这款项圈的模样,赶忙摇头。

  作者有话要说:  浑身破绽的沈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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