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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小团手起大砍刀落,简单利落,干掉了劫匪团老大。

  劫匪团老大跪下,战场从刀光剑影中,陷入了短暂的宁静中。

  众人目光整齐划一地放到了小团身上。

  他们看了看小团,又看了他手中的大砍刀,接着又看了看地面上劫匪团老大的尸体,最终,他们还是将目光放到了小团身上。

  那是一种鲜明的违和感。

  小团今年十二岁,在在场所有人中,他的身板绝不是最瘦小的。

  林欢看起来比小团小了一些,还有一些少爷小姐们带着的侍女仆从,也有比小团小的。

  不过,这些人都没有小团一般杀伤力这么可怕。

  绝对凶残。

  小团干掉劫匪团老大后,他看向了林欢。

  林欢眨眨眼,看了看小团还带着一丝稚气的脸,目光一转,放到了小团手上还沾染着血液的大砍刀上。

  林欢想,这真是一个锋利的大砍刀,随随便便一个挥刀,就把人砍死了。

  林欢双唇微微开启,在小片刻的沉默过后,她说:“嗯,你很厉害,你第一个干掉了他们中的一个人。”

  小团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厉害,只是对方太弱了。”

  与劫匪团首领战斗过的白三小姐:“……”

  劫匪团众人:“……”

  林欢:“……”

  小团又说:“这个大砍刀很锋利。”

  小团的意思是,多亏这个大砍刀足够锋利,所以他才能够轻松干掉对方。

  林欢眨眨眼,她一向不屑于这种外物的,不过,很多事情,这种外物能将一个人的战斗力发挥到极致。

  例如,她的剑。

  林欢思考,她现在很弱,给她一个大砍刀,说不定能自保。

  林欢很想要小团手中的大砍刀,然而这个大砍刀是小团的战利品,哪怕脸皮粗壮如她,这个时候也不好直接说“弟,你的大砍刀可以给我玩一玩”吗?

  在林欢思考着要如何说出这句话时,小团忽然时候:“这个武器给你。”

  小团并不擅于用武器。

  这种武器,让小团限制很多,大砍刀虽然足够锋锐,可是携带者它,他就无法极限使用身体中的每一份力量。

  相对比他,林欢速度又或者是战斗力方面都已经糟糕到不能更糟糕了。

  携带一个锋利的武器,总比空手好。

  小团将手上的武器给了林欢。

  林欢一只手接过,在小团松开力道的那一刹那,林欢顺着握动大砍刀的手向下坠,她立刻用另一只手一起,略显艰难的用两只手握住了大砍刀。

  林欢:“……”

  大砍刀很锋利,与此同时,它的重量让林欢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

  林欢认为,这个大砍刀,便是拿出去单纯称斤轮两出售,也绝对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林欢目光一转,明显看到了诸多人鄙视的目光。

  即便那些人不说,林欢也能猜到那些人是什么意思。

  他们大概是在说,她实在是太辣鸡了,区区一个大砍刀都握不住,她的人生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是他们,早就去重塑去了。

  林欢目光冰冷地回瞪了他们一眼,说道:“你们不打了吗?”

  因为林欢一声询问,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纷纷回过了神,他们将脑海中纷乱的“那个林欢的侍从不知名叫什么的侍从好厉害啊”以及“林欢竟然连一个大砍刀都握不住他身体弱的程度已经突破了他们所能够想象的下限”等等乱七八糟的思绪给收了回来,朝着面前,又或者是距离自己最近的劫匪发动了攻击。

  林欢双手握住大砍刀,特别沉,抱着行走太耗费体力了。

  林欢拖动大砍刀,朝着劫匪老大靠近。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劫匪们朝着林欢发动攻击。

  最初林欢还有些怂,在小团一拳一个,直接快很准将三个劫匪打的倒退数米后,她就不怕了。

  小团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很多。

  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是骄傲的。

  小团很厉害,他们的骄傲,不会任由区区一个仆从的表现都要比他们出色。

  他们朝着土匪发出的攻击越来越凶狠,之前不愿意以伤换伤,现在在好胜心的驱使下,他们愿意以伤换伤了。

  与此同时,处于同一个战圈的林欢,她拖动着对她而言略显沉重的大砍刀,终于走到了劫匪老大的尸体前。

  无论是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又或者是劫匪团众人,他们在百忙的战斗中,都会时不时地朝林欢瞥一眼。

  在这一场战圈中心,每一个人都在战斗,并且战斗力都还算不错,这么多人中,唯一的例外就是林欢。

  她的战斗力太弱,无法参与这一场战斗,然而劫匪团重点攻击目标是她的关系,她也无法走出战圈外。

  在小团的保护下,她是战圈中的异类。

  众人总是忍不住观察林欢的一举一动。

  每看她拖着大砍刀踏出一步,很多人都感觉有些新奇。

  该怎么说呢。

  在他们记忆以来,他们只见过扛着大砍刀健步如飞的人,像林欢这样体弱的,他们绝对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

  现在看到林欢艰难的移动步伐,他们总有种长见识了的感觉。

  知道尊域有弱者,却是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的体质弱,确实可以弱到连一个武器都拿不起来。

  真可怜。

  她怎么还没有生无可恋?

  很多人都发现,林欢已经走到了劫匪团老大的面前。

  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并不知道,林欢为什么要靠近这个尸体?

  尊域虽然盛行抢劫,不过,落枫城的这些少爷小姐们还年轻,他们生来地位便高贵,目前为止,他们并不需要进行抢劫。

  哪怕他们与府中的长辈又或者护卫团一同进入丛林,一直以来都是别人来找茬,他们将对方灭掉。

  很多情况下,他们队伍中的长辈甚至不屑于搜刮那些劫匪最后的财务。

  简单些说,就是看不上眼。

  即便搜刮,也都是队伍中的仆从进行这一类的工作,作为大少爷大小姐,他们对战斗后敛财这种行为,是完全陌生的。

  更确切一点的说法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还可以有这种操作。

  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不清楚,劫匪团成员们却是清清楚楚地知道林欢想要做什么的。

  林欢想要搜刮他们老大最后的遗产。

  劫匪团成员们内心有些悲痛,这次的抢劫行动,让他们损失惨重。

  他们老大跪了,他们队伍中第二个、第三个人也接连跪了。

  没有老大鼓舞士气,队友一个接一个倒下,这些看起来年轻稚嫩的小姐们士气越来越足,再这样下去,他们迟早要全灭。

  他们之中的副首领直接下令,大家一起撤退。

  在副首领说出“撤退”这两个字时,林欢已经动手,开始搜刮土匪团老大最后的财务了。

  落枫城一些少爷小姐们是眼睁睁地看到她从劫匪团老大尸体的怀中,掏出了一个钱袋子的。

  他们又眼睁睁地看到林欢拿着这个钱袋子掂了掂,她的眉目中仿佛染上了一抹嫌弃,然而她的动作迅捷无比地将这个钱袋给收了起来。

  他们看到林欢又在劫匪老大身上摸索了一遍,她在劫匪团老大的腰间摸到了一个坠子,在阳光下看了看,之后便随手丢掉了。

  识货的人立刻就看出来,这坠子是接摊上的廉价货,因为不值钱,所以丢掉,没毛病。

  落枫城少爷小姐们是惊呆了的。

  他们一直都知道弱肉强食,也知道尊域杀人劫货属于非常正常的。

  然而,在他们的观念中,他们应该是被抢的,而不应该是属于抢劫的这一方。

  当他们看到林欢将劫匪老大的钱袋收起来,他们感觉,仿佛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朝着他们缓缓开启。

  别人可以抢劫他们,他们当然也可以抢劫别人啊!

  没有人会嫌弃钱少的。

  在林欢将那不值钱的坠子丢掉时,副首领也说出了“撤退”两个字。

  在这一刻,落枫城少爷小姐们是兴奋的。

  他们满脑子都是,他们果然很强,第一次单独出门遭遇到团队作战,根本无需护卫们动手,他们便能轻松拿下这一场战斗的胜利。

  在他们骄傲得意时,他们听到林欢说:“干掉他,他是这个团队的高位者,他最富裕。”

  林欢这句话,是对小团说的。

  小团闻言,下意识迈开步子,想要率先干掉劫匪团那位副首领。

  不过,比起小团,白三小姐距离土匪团副团长的距离最近,她率先出手。

  再加上落枫城少爷小姐们有意不让小团拿下太好的成绩,他们不着痕迹地阻拦小团靠近土匪团副首领。

  土匪们受伤倒下的人越来越多,处于了慌乱中。

  落枫城少爷小姐们越战越威武,土匪们越战越弱,双方实力差距变大,土匪们越来越狼狈,一个个相继倒下。

  白三小姐简单利落干掉了土匪团副首领,她目光左右扫了一眼,眼见有人朝着她这个方向靠过来,她下意识认为那个大兄弟跟林欢一样,同是为搜刮尸体而来的。

  白三小姐顾不得羞涩,动作飞快地搜刮土匪团副团长的尸体。

  她掂掂钱袋,很轻,她眉头微皱,将钱袋打开,入眼便是一张价值一千晶币的票子。

  尊域每一张晶石票颜色各不相同。

  面值最小的票是价值一百晶石的票子,其次是五百晶石的票子,之后是一千晶石的票子。

  还有面值最高的价值一万晶石的晶票。

  每一个票子均是不同的颜色,价值一百晶石的晶票是绿色,五百晶石的晶票为蓝紫色,一千晶石的晶票为蓝灰色,面值最高的一万晶石的晶票为火红色。

  每一种晶票颜色鲜明,远远就能够通过颜色看到一个人手中的晶票价值多少晶石。

  白三小姐搜刮了土匪团副首领,在她将钱袋中的晶票拿出来的那一刹那,谁都知道,钱袋中至少有两张一千晶石的晶票。

  用脚趾头算,他们都能知道,白三小姐这一动手,至少拿到了两千晶石!

  两千晶石!

  什么概念?

  这些落枫城一些侍从一年多接近二年的收入。

  哪怕他们是落枫城三大家族的少爷小姐们,家族成员多,资源有些,他们所能够获取的钱财也非常有限,一个月大概也就几百晶石左右。

  然而,白三小姐轻轻松松干掉了一个人,就拿到了两千晶石。

  两千晶石,可以让他们购买四个还算不错的战斗卡片了。

  在这一刻,落枫城一些少爷小姐们都红了眼睛。

  在白三小姐询问林欢,劫匪团众人中哪个人看起来最富裕时,包括林珠、林同在内,都用炙热的目光看向了林欢。

  尊域的人,天生就拥有强取豪夺的血脉。

  林欢看了眼白三小姐,抿抿唇,不说话。

  她拖动手上的大砍刀,朝着另一具还没有被搜刮的尸体走去。

  林欢不肯搭理白三小姐。

  落枫城一些少爷小姐们见状,脑海中第一个想法下意识就是,这个林欢,白三小姐肯与他说话,他竟然敢无视?

  这样的想法仅仅是一瞬间,用脚趾头思考一下,他们就能够十分理解林欢的心情了。

  林拖着大砍刀,举步艰难靠近尸体搜刮财务。

  原本这样的人只有她一个,现在多了一个白三小姐,重点是白三小姐没有大砍刀累赘,速度比她快,动作也比她敏捷,有了白三小姐,接下来说不定就没有林欢什么事了。

  任何人都不会喜欢争自己钱财的同行,哪怕这个姑娘多么好看。

  就好像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白三小姐平白捡了两千多的晶石,他们便非常眼红。

  他们还看到了林君逸干掉了一个人,也将对方的钱袋给收了起来。

  他们现在看林君逸,也有点讨厌了。

  特别讨厌。

  林欢终于拖动大砍刀,找到了下一个目标。

  就在林欢要下手时,林同早林欢一步,动作迅捷地搜刮走了那具尸体的钱袋。

  林欢:“……”

  林同看向林欢,双眼眼瞳向上,舌头伸出“略略略”三声,继续去搜刮其他的尸体去了。

  林欢:“……”好气啊。

  特别气。

  林欢忍了忍,没忍住,捡起了一个石头,趁着林同背对自己时,朝着他的后脑勺丢了过去。

  林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朝着自己攻击而来,本能地躲避开了这一攻击,然后他就看到一个石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石子,朝着他原本所在的位置丢了过去。

  林同回头,入眼的是林欢继续拖动沉重的大砍刀寻找目标的画面。

  林同想要说些什么,眼见队伍中很多人开始搜刮越来越多的钱袋,他也顾不得质问林欢“丢石子的凶手是不是你”这个问题,而是与众人一起,进入了杀人抢劫行列。

  整体来说,这一场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久。

  与最初相比,他们在这一场战斗中受了一些伤,不过这么一点的伤势,与他们这一次的收获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的。

  他们认为今日所受到的伤害,是有生以来最值得的一次。

  众人最后再一次简单搜刮了一下这些尸体,便各个兴奋着一张脸,坐回马车,离开了这里。

  血腥味太重,再不离开,他们担心会节外生枝。

  他们本就好战,他们不怕劫匪,反而非常期待之前那一类的劫匪,然而,他们怕成群结对的兽群。

  尤其是那种不讲道理,明明单体实力很强,却还死不要脸的群居的野兽。

  如同狼兽。

  马车以极快的速度行驶。

  之前一共九辆马车,其中一辆属于林珠的马车处于闲置状态。

  现在,经过一场战斗后,九辆马车瞬间空了四辆。

  林欢和小团一如既往占据一辆马车,其他剩余的人挤在了三辆马车中。

  他们强制要求队伍中的人将马车窗帘开启,隔着一辆辆马车进行交流。

  交流的话题,不外乎讨论战果。

  如,他们之中的谁干掉了几个人,抢到了几个钱袋,里面有几张晶石票,又或者那个人有什么稀有珍宝。

  这些少爷小姐们看起来各个都非常高兴。

  他们眉眼间满溢着兴奋,白三小姐双瞳亮晶晶,她说她以前不懂,为什么尊域四处都在传着,谁谁谁又被抢了。

  她说她不懂为什么总有一些人非常过分,要抢劫人,现在她懂了。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不劳而获。

  总感觉,人生处处充满了美好。

  另一个马车中的林同认真脸点头,说道:“真希望每天都能遇到这样的劫匪团。”

  还有一位少爷看向林欢,询问:“林三少,你的战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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