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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细雨迷濛


  那一年的哥伦比亚日刚好周五,加上周末便有了三天假期。本来我们说好利用这个长周末去看海上日出和日落,但周四那天忽然觉得身体不适,所以只好改期,呆家里看片做饭取而代之。

  我反而很兴奋。这是女人的天性,当心里装满了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想要和他做任何普通情侣一起做的那些最平常的事。看电影、去海滩、一起买菜做饭、穿着背心短裤依偎在沙发里看电视……再浪漫、再华丽、再有创意的约会,也抵不过那种心灵靠近的小温暖,只有柴米油盐才能让两个人真正的没有间隙。但当这样当念头穿过脑海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后怕。柴米油盐是拉近男女间距离的月老却也是最终也磨灭爱情的元凶。其实,保持距离对于男人而言就保有自己的空间,这是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而对于女人而言,只要得不到那个名称、那个身份,就永远不能对自己松懈,里里外外都必须一直美下去,理论上这种关系更容易持久。

  我从家里带去了中国菜的调料和配料,然后和他一起去了附近的t买菜。他推着购物车,我走在他身旁,讨论着你用这个牌子的牛肉,我用那个牌子的芦笋,喜马拉雅粉红盐好还是犹太盐好……那种不冷不热刚刚好的温度,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幸福?

  把食物放进恒温箱再放进后备箱,他说要去旁边买两支冰棒。我笑了,这个男人除了年龄外,外表和内心都是个大男孩,我更喜欢看他孩子气的一面,而不是冰冷睿智的一面。那是一家本地冰棒店,有个Cafe的面积,但里面除了冰棒什么也没有,品种非常之多,但全部一模一样:最简单的那种传统冰棒模样。外面一层净玻璃纸包着,没有任何图案或文字。一看价格,居然远超哈根达斯,人还不少!他选了一支香菜菠萝,我选了一支罗勒杨桃。轻咬了一口含在嘴里,心里一个大写的“值得”:

  “噢我的天呐!”我忍不住喊出来,转头看他,早在一边陶醉了。我接着问:“怎么会这么新鲜?我就像咬了一口刚从树上摘下的杨桃,掺和着土里刚拔出的罗勒!”

  “据说这都是当天在农场采摘的果蔬,并在两小时之内闪冻制成冰棒,所以鲜活和维他命都被迅速冰封而保存下来。”

  “原来是尚未断气的植物。这是一支很有哲学气质的冰棒,不是吗?”我说。

  “绝对的!有思想的美食比单纯的美味更吸引人,就像女人一样。”他把他的冰棒伸到我嘴边:“咬一口,非常美妙。”

  我咬了一口,然后把我的也给他咬:“比做ai还美妙吗?”

  “噢!不相上下!”他大笑。

  我陶醉着这满口鲜活的冰棒,也沉醉于这脚踏实地的浪漫。回到公寓,他帮我打下手,我做了三菜一汤的中国家常菜。没有意外,他点燃了早准备好的香薰烛们,驱逐污染他厨房的油烟味。晚饭后,我们慵懒的坐沙发里看《迷失东京》。也跟我们一起看,但估计他觉得很无聊,看一半就睡着了。而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以为我一定看过,可我没有。很多年前,忘了从哪里开始的误会,我以为那是一部我不感兴趣的动作电影,而中国那些盗版网站把它归为喜剧片,所以从未关注过。自信的说:“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部电影。”

  果然,开场不到10分钟,那种疏离的调子就让我确定了他的话。

  “电影是2002年拍的。十年后,我在东京柏悦,那里没有一点儿的更改,和电影里完全一致。”他在回忆,陷入迷离:“电梯里镜子上冒出的铜铸狗头,从房间窗外望去的摩天楼群,52楼纽约酒吧的方柱灯,在那里演出的西方爵士乐队……”

  “和你女朋友一起去的?”

  “没有。我一个人。”他望向开始飘雨的窗外。纤小的雨点好像细碎的南非红茶,在明亮清幽的路灯光源内漫舞。

  “这是第一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下雨。”我说。

  “好像是的。”

  “这个夏天雨水很多,但每一次我见到你都是晴天。有一次我过来的路上下了一场雨,但当我看到你的时候就停了。”我说。

  “我记忆里也没有下过雨,在和你的每一次见面。”他说。

  他像是我生命里忽至的阳光,在漫长的十年阴霾后,终于放晴了。我开始想要知道更多他的过去,如果还没有准备好谈那个看来伤口尚未愈合的唯一女友,那谈谈>

  “你和Siri为什么那么短暂?这个可以问吗?”

  “当然可以。她没跟你说过吗?因为她很奇怪,很戏剧。我只能避开她。”他说。

  “不会吧?!Siri是个很真实也很务实的女孩。”我很惊讶。

  “我们一共约会了四、五次吧。最后一次见她,在那个室内乐酒吧,她喝了两杯就抱着我开始哭,我又没说错什么话也没做错什么事,她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大哭,非常戏剧。”他接着说:“她吓到我了,而且真的很尴尬,那么多人用‘瞧这个混蛋’的眼神看着我。之后过了一一礼拜,她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为什么你不喜欢我?’”

  “然后你就不再理她了?”

  “我没回复,她也没有再和我联系。”

  我笑起来,Siri确实挺爱哭的:“她那会在离婚。”

  “噢,这个我不知道,她说她是单身。”

  “糟糕,我不小心出卖她了!”我捂住嘴。原来Siri没有她自己说的那么无所谓,她也曾无望的沉迷于他。她不爱John,不是为他而哭。

  “这没什么关系了。”他说:“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女人总是要纠结这个种无聊至极的问题,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况且我和她才见了几次面就问这种问题,实在无法继续。她想知道什么?简单的喜欢,是的,不然我不会第二次约她。但一见钟情是不存在的,爱是建立在更多事物之上的,并非只是简单的感官沉迷。”

  “那你喜欢我吗?”我非常想问,忍住了,他已经说了这是一个愚蠢又无聊的问题。

  晚上他想让我回去,说不想我看到他生病的狼狈样子。

  “我不会嫌弃你的,蘑菇头都没嫌弃,怎么会嫌弃你生病的样子?我看着还是帅的像同性恋一样。”我说。他笑了,让我留下了。那个长周末,整整三天我们都呆在一起,我穿他的白色亚麻衬衫。最后一夜,我还是没忍住,换着法儿的问了一个蠢到无药可治的问题:

  “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有喜欢我吗?”

  他陷入沉思,想了好久,最后才答到:“当然喜欢。”

  不得了了,我大脑里开始画蛇添足并展开了五颜六色想象的翅膀:“他为什么要想?为什么想那么久?他不喜欢我!我多么愚不可及!我居然以为自己冲过了三个月的魔咒就得到了他的心!我真是一只笨鹅!……”

  因为脑子里一锅浆糊,我不想再听后面他说的话,但隐隐约约还是听到了:“当然喜欢……非常,非常喜欢……这是不一样的,你不一样的……”

  “我要回家了。”我面无表情。

  他吸了一口气,有些沉重:“好吧。”

  送我离开的时候,他抱着我,比平日更久:“安全到家给我短信。”

  “嗯。”我的脸埋在他的胸前,垂着双臂。我忘记了自己应有的气质和理智,像个不懂事的少女一样闷闷不乐,发着不必要的小脾气。却没有觉察到他的有气无力并不是来自于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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