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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音乐工作室


  第三章上

  漫长的,整整的一礼拜的等待。终于,熬到周三晚上了。有那么多有趣的话题,我也有那么多要分享的事情。每天没完没了短信,我们之间像电流接通了一般。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见到他,可为什么要等一个礼拜?我觉得他也想再见到我,可为什么要控制呢?说:“抱歉亲爱的。非富即帅的美国男人通常只执行名词性约会。如果两项都有占,那无论你怎么出色也基本只能是他一周里的某一天。每天排一个,星期一、星期二……一直到星期天。他们知道自己持有的资本,要做到最大化收益,反正前仆后继的傻女人多的是。对了,你是星期几?”

  晚上10点,我写信息:

  “我得睡了,明天不想带着熊猫妆见你!”

  “大笑+熊猫妆?头一次听说,太搞笑了,是中国人对黑眼圈的特色形容词吗?”

  “嗯哼,形象吧!”

  “非常形象!+大笑。睡个美容觉。”他回复:“不过你并不需要。”

  我住在“蛮荒的”北部树林里,公司在商业中心。每天早晨从“无人区”一路开到逐渐拥堵直至瘫痪的路上。以前和也住在北部,习惯了这里的宁静。分居后搬出他的房子,租了附近一个面积最小的。我不是留恋什么,只是一种习惯。熟悉的柏林路,熟悉的教堂旁边的红房子牧场,和公路旁吃草的牛。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泥泞不够勇敢搬去一个新的环境,也没料到到最后,这个不恰当的决定竟然成为了我的奇迹终结者。

  那天同事Jess生日,带了一个超级好吃的纽约芝士蛋糕来和同事们分享。我拍照片发给>

  “美味的早晨福利!”

  15秒内他回了:“啊,我是一个没有早晨的人。”

  “是我把你吵醒了吗?”

  “还好,也该起床了,今天工作量挺大。有几支曲子截止。”他接着写:“看起来不怎么样,跟我妈做的差不多。”

  “你妈这么厉害?”

  “其实她做的真是不错,只是我不喜欢甜点,我更愿意吃水果代替。”

  “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甜点,唯独纽约芝士蛋糕,它是我的软肋。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浆果!草莓蓝莓。我可以一口气吃光一盒那种2磅装的。”

  “我也是!我还喜欢荔枝,我一旦开始吃就要吃到想吐才停得下来。可惜这边很少见,要亚洲人的周末早市才有卖,而且好贵噢!

  “噢上帝!荔枝!差点忘了它,*tissogood!我也超爱!”

  我忍不住要大笑但不能所以憋到咳嗽,我无法用汉语来表达这种奇特的英语思维。这让我想起一个中国朋友说的话,吃货一般都是无害的,他们的时间精力都倾注于对嘴和胃的关怀,没空没心思去伤害人。所以到后来,即便当伤害已经血淋淋的横在眼前,我依然相信他眼里的那个干净亮光是心灵的反光。

  “今晚旧城区人会很多,很难停车。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把车停到我公寓的车库,我们叫Uber过去。”短信又来了。

  旧城区找车位确是个头痛事,他想的真周到。我回复:

  “好的,给我你的地址!”

  5点准时下班冲出公司大楼直奔家的方向!今天气温急剧升高,白天已经热的初夏一般。沐浴化妆后换了一身看似随意但精心搭配的热裤和T,对着镜子从头到脚审视自己,!适合艺术自由市场的闲适氛围,非常减龄,又不会觉得过份打扮。

  跟着GPS先到了梅格海洛,终于看清旁边的他的公寓大楼。这边的建筑很多都是100年前后的,是这座城市的老区之一。对于历史只区区200多年的美利坚合众国而言,100年绝对是历史文化遗迹了。说约20年前,这边房子还很便宜。但近些年这个区的房价是翻着跟头的涨。二战后,富裕的中产阶级都把居所迁至宁静辽阔的郊区,住巨大的房子,遗弃了城市。这里曾聚居着黑人和穷人。而八、九十年代后,战后年轻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逐渐开始往市区回迁,他们需要便捷和有速度的生活,所以这些古老的城市又重新活了过来,基本完成了人口结构的置换。江滨区和埃文代尔俨然已成为这座城的新贵区。

  进入一层车库,看到入口处第二排第一个车位车空着,便停到那里,比约定时间早了10分钟。

  “我到了,在车库一层。”给他短信。

  “好的,我马上下来。”

  我坐在车里看到他从左前方的入口处进来,几秒间光景,心跳从5码飙至75码,感到很不适,于是我用手捂住心口,生怕它跳出胸腔。合身的暗红色T恤,不紧不松。微卷的长棕发在日光灯下透着幽幽的柔光,肩旁很宽厚胳膊很结实。他走路的姿态也很好看,从容但很有活力。他四周环顾了一圈,然后拨电话。我的手机响了,我才打开车门站出来,向他挥挥手。

  那优雅完美的弧度挂在唇边:“能陪我上楼把我的酒喝完吗?还有我还没换衣服。就一分钟。”

  “嗯”我点点头。说,男人让你去他的家、去他的酒店房间、上他的车、上他的船,这几项都是明显的性暗示。这么快!但我已经沦陷,无法拒绝他。

  电梯间,我们面对面依墙而立。我有些紧张,觉得嘴唇发干,忍不住舔了一下。他的目光就在我的唇和眼之间游弋,那样的神态看起来非常性感。觉得自己在发低烧。忽的咚一声,电梯停下,门开了。如果时间再长一些,他会吻我吗?

  走进他的公寓,整面墙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圣约翰斯河全景。一楼起居室很大,间架连通着二楼。里面各种各样的乐器:口琴、长笛、钢琴、2把小提琴、3把吉他和5把电吉他,还有各种鼓、以及几个我认不出的乐器,简直就是乐器展览馆!另一边是几台合成器,编辑器,麦克风,还有巨大的iMac屏幕亮着,开着一个音频编辑软件......

  我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大大的。

  “是的,这也是我的工作室。”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嘴。我相信如果在旁边她一定会说:“他在想象把他的那儿放你这张的圆圆的嘴里。”我赶紧闭上嘴。

  这时厨房吧台上他手机叮的一声,短信。他拿起来看一眼然后放下。

  “你喝点儿什么吗?”

  “水!”我答。

  “水?”他笑着:“要不要尝一下我调的酒?”说着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斐济水,拧开,倒在一个8盎司的水晶玻璃杯里递给我。

  “你会调酒?”我挑着眉问道。这才注意到他的厨房吧台上放着一列酒架,陈着各种的酒。

  “会一点点。”他答到。

  “就一点点?会不会很难喝?”

  “应该比你的ni好喝,但你最好喝慢点儿,别又呛着!”他大笑。

  想起那天晚上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好吧,一点点就好,我对酒精很敏感,一小杯就醉了。”

  “那天还敢那么喝?”他在坏笑:“很危险噢!”

  “喜欢青柠吗?”他问。

  “喜欢!”

  第三章下

  我端着水依在落地玻璃墙上。整个工作室基调只是黑白灰,简约但精致,唯一复杂但部分就是顶。各种尺寸的管道错落排列布满整个顶壁,然后覆盖了和墙壁一样的白色涂料。沙发上方是一副音乐人BH的波普肖像油画,书架上也大多是音乐类的书籍,黑色的木桌上放着半杯,和一个燃着的香熏烛。尽头处,黑色的金属架旋转楼梯通向二楼。

  叮-叮-叮……他的手机又响了。他拿起来调成震动模式,又搁回去。然后他抓起桌上那半杯躺冰块里的和给我的酒,朝我走过来。我喝了一口,说:

  “很清新。但是,这里面有酒吗?”

  “有,很少。不想你还没出门就醉了。”

  我略尴尬的笑笑然后指着那个造型奇特的拨弦乐器问:“这个是什么?”

  他“噢”了一声,然后放下手中,拿起那把琴说:这个叫,是用来演奏乡村音乐,还有这个也是……”他说着放下那把琴,拿起旁边另一个:“它叫。”

  “你喜欢乡村音乐吗?”

  “还好,我的工作需要创作各种类型的音乐。我不排斥任何形式的音乐。”

  “山地音乐也可以很美呢。”说着说着索性弹了一小段。我闭上眼,想象自己站在北卡大烟山的云杉林间,日出东方。

  他的目光好几次停留在我的唇边,他想吻我吗?可是他没有,一直都没有。

  时间像眼前的圣约翰斯河一样,缓缓的流淌着,无声无息。不知不觉窗外华灯已在无底的夜色间迷离闪烁。我问:

  “艺术自由市场应该快结束了吧?”

  “我想也是。”他说:“反正也没多大意思,都是些粗制的画作和三流乐队的演出。要不去楼下酒吧坐一会?”

  “嗯。”我好像听见他的手机繁忙的震动,但是他没有再理会。

  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一间小酒馆。我们坐在街边的沙发上,对面是其他酒吧和一些售卖奇特另类商品的小店,墙上是涂鸦。他抬起手搭在我坐的沙发靠背上,虽是在路灯的逆光里,但我仍然可以看见,崖壁般的眉骨下,那双清澈却深不见底的眼睛凝视着我。

  “你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我们每次见面都在夜色里,我看不太出来。

  “绿色。”他仰起头,漂亮鼻尖显露在光源下。佛罗里达早春的夜,温暖如初。靠在沙发椅背上仰视的夜空,几乎快要圆满的黄月亮周围,星辰灿烂。

  “坐在这里让我想起LA,就像坐在。”他说:“我一定要搬回LA。”

  我心一沉:“搬回去?你来自LA?”

  “不是,我出生在佛罗里达,但在很多地方居住过。首尔、东京、墨尔本、纽约、拉斯维加斯。还有LA,我在那里住了三年,最后发现,我属于LA。你懂的,如果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会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城市,我知道,我属于LA。”眼神里的柔和散尽,显出一种平时不见的坚毅。

  “去年我才回到这里,因为父母状况不太好。”

  他说接着说:“你呢?你不会喜欢这里吧,无聊透顶的城市,除了旧城区和江滨区这几条街区还有点意思以外。”

  “我没想过我属于哪,但我一直想搬回圣地亚哥。”

  “你来自圣地亚哥!”

  “那是我到美国的第一个城市。然后是这里。”

  “太惨了,从天堂到人间。圣地亚哥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城市。”他哈哈大笑:“你是怎么从那里来到这里的?”

  我忽然有些窘迫,但也不想隐藏:“因为那个人工作调动。”

  “那个人?”

  “是的,我不想用‘老公’这个称谓。”

  “你结婚了?”

  “是的。但是分居一年半了。现在离婚程序中。”

  “噢~~~”他意味深长的噢了一声。

  “离婚?”他忽然笑了起来:“又一个醒悟了的人!我妈老跟我说:‘永远也别结婚,这蠢事把我困了一辈子,现在明白却来不及了,60岁再折腾也没意思了。’然后我就告诉她:‘我早明白了。你放心,我不会结婚的。’”他接着说:男女间的感情只是阶段性的存在,结束是必然。相识-相知-相恋,热恋过后,矛盾产生-争吵-失去感觉-归于平淡,最后要么结束,要么被困住,没结婚可以选择分手,结婚了的大多被孩子困住,就这样,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就像我爸妈。”他又大笑起来:“都逃不过。”

  我沉默了。

  ”这没什么,不是已经分居那么久了吗?我不在意。”他说道。我当时相信了,他说的就像真的一样。他说,爱情灭绝了。或许,它从未存在过,只是人类丰富想象力的副产品。亲密关系只是沉迷,沉迷是化学反应,终将消逝。每一段亲密关系都是有生命周期的。所以,人是不可能忠实于同一个伴侣一辈子的,那是虚幻的。就算身体的限制造成了表面的忠实,内心的背叛却是无可避免的。

  “我年轻的时候,和女朋友走在街上,迎面走过来一个火辣的美女,我当时就是控制不住的想要上她。当然我没有做。但那种反应和念头是真实的,尽管当时我觉得我很‘爱’她。这就是男人。女人也会这样,无非是相对隐性的。所以婚姻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是反人性的。”

  我就静静的听着他的理论,当时只觉得很有意思:“在几次认真的关系后,看清楚了。所以不要再在这种桎梏中生活,我只想轻松的生活。当时觉得死去活来,过后其实也没什么。”

  “你能控制不动情吗?”我好奇的问。

  “可以的,这些年我一直都这么做,控制的很好。”他说:“你也可以控制,你可以学。”

  ”为什么要学?”

  “过滤过的爱情,蒸发掉妒忌、猜疑、占有欲,还有柴米油盐,只萃取浪漫和xing爱。也许,这样能更加长久。”多么完美的理想主义。他做到了!

  这时侍者拿着账单过来说他们打烊了。

  “这里11:30就打烊?”我有些讶异。

  “所以说这是座无聊的城市,这里的人都早睡早起,健康的生活,没有激情。”他调侃道。

  “我们去哪?”我问。

  “向左走,那边还有一家糟糕的酒吧开着,向右走,是我的公寓。”

  “向右走吧!”

  我们并肩走到他公寓楼的车库,我说不上去了,直接回家了。他问:

  “你确定可以开车了?”

  “是的,完全没有问题。”

  “好吧,注意安全,回家给我短信。”

  没有拥抱。是的,第一次没有,这次还是没有。离别拥抱在美国人之间是再平常不过的,哪怕第一次见面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我隐隐的感觉到,这个绅士、节制的人,某个角落里埋着寒冰。因为埋的太深,所以一直没有看到他阳光背后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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