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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无奈的杀戮


  初入玄师境,杨啸天感到一种全新的体验,原先体内玄黄气充盈之时,感觉是喷薄激荡,蓄势待发,就像一名初入江湖的毛头小伙子,总是盼着能有人与之一战。现则则是趋于平淡,像跑老了江湖的高手,敌不动,我不动。我若动,敌则从此不能再动。

  杨啸天踏着白云,升入高空,高空中刮起的飓风扑面而来,将头发吹的四散敞开,高空中略有些冷,这种感觉一般人刚刚接触可能会很不适应,杨啸天却很习惯,仿佛生来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可惜不是五彩祥云。”杨啸天遗憾的看看脚下棉花糖似的云团,略有些遗憾。“以后我就叫你筋斗云好了。”杨啸天恶作剧的想到。

  高空中毫无遮挡,视野极度开阔,同样的地方,处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景色。向下望去,树木溪流尽收眼底,站的越高,眼界也就越高,现在下方那些乱窜的野兽就像蚂蚁一样大小。

  “原来我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修士眼中,也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吧?”杨啸天突然心生顿悟,为什么宇文明德那么不把自己当回事,这种感觉是不由自主产生的,不是刻意去看不起谁,而是从来未放在心里过。就如自己看下方那些野兽,只是看一眼就完了,饿了的时候去捕杀一两只填饱肚子就好,平时根本就是不屑一顾,何来看不起之说。

  “玄师境就已是如此强大,那更高的境界又是什么感觉呢?”杨啸天现在颇有些飘飘然的感觉,就好像洛晴儿嗑药磕大了,狂言能杀死一名玄帝一样,只不过那时候的洛晴儿大脑已经不受控制,而杨啸天头脑还很清醒。

  杨啸天驾云御风,昂首长啸,他已压抑了很久,终于可以发泄一下。在修士中,玄师境可以说是一道坎,迈进来难,迈出去更难。就是说很多人一辈子都卡在一品玄士境界,无法进阶。但即便是进入玄师,想要再进一步,亦是难如登天。但无论如何,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修士或者上古世家眼中,玄师已经勉强算是踏入修士的门槛了。

  杨啸天时而如苍龙出海,时而如鹰击长空,时而如流星赶月,时而如凤翔九天,就像一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件新奇的玩具般心满意足,而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过这种满足感了。我们每个人总是年龄越大而越不容易得到满足,反而是小时候,一件新衣服,或者新玩具,好吃的都可以让我们高兴好久,好久。

  前方传来一声厉鸣,一只青翼虎头雕振翅飞来,杨啸天眼睛微眯,正好小试身手。晋升玄师后虽然跟土龙有过切磋,但土龙根本未尽全力,自己也不敢向土龙要害部位招呼,更像是闹着玩一样。

  虎头雕正凝神紧盯下方一只四耳兔,想要一餐肥美的兔肉,突然感到前方好像有什么东西,把眼神移过去落在杨啸天身上,翅膀蓦地一抖,在天空中一个完美的一百八十度转身,又以一百八十迈的速度狂飞,头部时不时的还转动一百八十度,看看这个跟敢跟土龙掐架的小子追没追上来。

  杨啸天愕然,难道是这虎头雕没见过能飞的修士,惊吓过度了?东看看西望望,下方好像有一条赤背狐,也不错,勉强能战上一番。杨啸天附身下冲,正在抓着一只大甲虫猛啃的赤背狐心生警觉,抬头仰望,看见冲过来的煞星,猛然两只前肢不要命的刨动起来,等杨啸天落地,赤背狐已然刨进去十多米深了。杨啸天无语,莫非自己眼花,看见的是一只穿山甲?只好再次腾空而起。

  在森林上方晃悠了半天,玄黄兽到是碰到不少,无不是看见他掉头就跑,一时间弄得整个深山老林鸡飞狗跳,狼奔豕突。“莫非我晋为玄师境之后霸气侧漏,震慑宵小?”杨啸天莫名其妙的胡思乱想,殊不知是他仗了土龙的势,也狐假虎威了一把。

  如今我已是玄师,是去找百花姥姥一战雪耻,迎娶玉玲珑。还是继续潜心修炼,等待晋升玄灵之后,与路城主一道灭了郦山城?杨啸天心生迷茫,看似很简单的一个问题,晋升玄灵之后一切都可以解决。但实际上何时才能晋升玄灵还是个未知数,很多人一辈子可望而不可及。就算自己铁定能进阶,可时间呢?百花姥姥能给自己这个时间吗?几年之后肯定会找个人家把玉玲珑嫁出去的吧,虽然以玉玲珑的容貌很难让人接受,但她有百花谷做靠山,百花谷又有郦山城做靠山,玉玲珑本人实力也是非常不错,曾经跟洛晴儿并称百花双子星。凭这些,还是会有很多没有靠山,或者自身没什么实力的修士蜂拥而至的。况且自己跟玉玲珑定下三年之约,如果三年自己未至,那些当初嘲笑玉玲珑痴傻的人更要讥笑于她。

  当初不管是出于同情也好,义愤也罢,总之玉玲珑是因为自己才定下那个不伦不类的三年之约,但自己身为男人,绝对不可以把如此重担抛到一边,否则不用说身为修士,连男人都不算。杨啸天打定主意,待三年期满,就打上百花谷,带走玉玲珑。以自己的实力,百花谷已没有人能拦得住自己。唯一可虑的是如果郦云飞得到消息之后,肯定会赶来报杀子之仇,想要平安离开,?要速战速决。

  杨啸天还是猎杀了一只漂亮的梅花鹿,倒不是因为想试试身手。有些智商的玄黄兽看见杨啸天都避之不及,怎么会往上撞。这只鹿只是普通的野兽,神智尚未开启,杨啸天面对这么美丽的生物也有些不忍下手。可自己的衣衫已经破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连屁股都露出来了,谁见过混的这么惨的修士?

  将梅花鹿剥了皮,简单的硝制了一下,做成一件粗陋的兽皮衣。不经过硝制的皮毛干了以后会发硬,穿着不舒服,而且不易保存,过不了几天就得发臭,自己可不想引来一堆苍蝇,到时候别人还不得管自己叫苍蝇侠啊。

  除了鹿皮,杨啸天把鹿角鹿肉都带上了,这些都是可以换钱的东西,虽然他并不缺钱,但既然出于无奈捕杀了这只梅花鹿,那就要让它死得其所,有意义。杀戮并不可怕,可怕的为了一己的贪念而杀戮,是要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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