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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后勤


  飞光学院名气愈发大, 纵使这名声并非那么令人称心如意, 仍有人络绎不绝地过来求学。

  这其中真心求学的人有, 混进来打探消息的亦有,幸而荀九手底下的消息来源广, 他先前又特地注意过京都那头,想混进来的学生大部分都被认了出来, 叫沈歌给筛了下去。

  其实真混进来也未必能得到多少消息,飞光学院一共四个分学院, 军学院乃嫡系, 其中只收清凌卫出来的学生,保证绝不会有人混进来, 而商学院、农学院与工学院先生都未请齐, 混进来也无大用。

  飞光学院中,实力最为雄厚也也属军学院。

  荀飞光作为大燕名将, 有他亲自坐镇, 即使无沈歌说的那些理论,教出来的学生也绝非常人, 更别提这伙学生并非单纯的纸上谈兵, 他们本身就有实战经验,平日里没少杀洋夷打倭寇。

  军学院一开,入学的清凌卫实践与理论一相结合,个个都进益极快。

  商学院与工学院也不错,最拖后腿的便是沈歌所带的农学院。

  沈歌一向看中农学院,天下之安, 根由在农,农安则天下定。

  沈歌前世虽是文科学渣,但总归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初高中都好好读过,耳闻目见的东西也有好些。

  他扒拉下记忆归类,侍弄农作物终究就那么些地方要注意。

  种子,土壤,病害,水利,工具。

  虽不能方方面面都有很大成就,但每方面兴许都能做出些成果却不难。

  沈歌特地挑了一大块不肥沃也不算贫瘠的土壤,划成好几个小块,用来做对照组。首先对照的便是肥料。

  磷肥、钾肥、氮肥,沈歌知道这些肥料都用,却不知晓那些东西里含有这些肥料,只能慢慢试。

  种豆固肥产肥法,蚯蚓松土固肥法,草灰肥田法,植物肥田法,沈歌带着学生,压根不怕辛劳。

  期间,在沈家村那边常住的荀管事荀七抵达,接手一府大小事宜,绿枝与步莲两个亦在,麻利地接手荀飞光与沈歌身边的日常事务,为沈歌他们节省不少功夫。

  春日正是播种之时,沈歌一下便忙了起来,好在春季多雨,晒得不大厉害,沈歌不至于被晒伤。

  这日沈歌下学回府,荀飞光处理公事仍未回来,沈歌边等他回来用饭,边在书房中拿起书来看。书还未翻上几页,沈歌累极,自个先趴在桌上睡着了。

  荀飞光回来见他单薄的身子伏在桌上,心尖一揪,低声问跟着进来的荀管事,“歌儿今日去了何处,怎么累成这模样?”

  “今日也是下田,因下过雨,二爷怕田里肥力流失,特地带人将田埂排查一遍,漏洞统统堵上。”荀管事微微弓腰,“老奴着人跟着,二爷几个身上都披了油布,没叫雨淋着。”

  “那脚下如何,鞋子可有湿,他可有挽起裤脚下田?”

  荀管事不敢隐瞒,“回老爷,二爷下了一会儿田,就叫他的几个学生给劝了回来。”

  荀飞光蹲下|身子,伸出宽大温暖的手去握握沈歌的脚踝,一探之下,他脚踝温凉,显然是冻了许久,现在都未能回暖。

  沈歌睡得并不算太熟,荀飞光一碰他的脚,他便醒了过来,睡眼惺忪地含糊叫了一声,“荀哥?”

  “是我。今日累着了?”荀飞光说着摩挲沈歌的脚腕,他上田洗脚时不够仔细,那里尤留有一抹干枯的泥痕,泛出浅白,在他那皓白精致的脚腕处格外显眼。

  听得他这般问,沈歌一阵心虚,“就下了一会儿,查看查看而已,没久留。”

  荀飞光端起桌上的杯子,用水将手帕打湿后细细讲那处泥痕擦尽,没有多说。

  沈歌悄悄松口气,“我们今日出去视察,发现有许多泥鳅,随行的学生们用竹篓抓了好些,我已交到厨下让他们炒了来,我们正好尝尝春日的鲜泥鳅。”

  “可。”荀飞光应下,“荀七你去将徐老配的那瓮药酒端上来,待会给二爷喝几杯去去寒气。”

  徐老专配的药酒,去寒去湿,哪都好,就是口味让人不好接受,腥辣咸苦,沈歌每喝一次都恨不得背过身去偷偷吐掉。

  一听又要喝药酒,沈歌忙拉住荀飞光的袖子,“我今日就下了会天,连脚都没湿全,就不喝这个药酒了罢?”

  “你自个摸摸你的脚,若不喝药酒去一去湿寒之气,老后腿疼当如何?”见沈歌脸皱成一团,荀飞光安慰他,“良药苦口利于病,喝几杯罢。”

  “我就知晓,下田被你发现后又要喝药酒。”

  “知晓你还下田?”荀飞光面色一肃,威严十足。

  沈歌摸摸脖子,“我这不是记起来得有些晚么?”

  沈歌到底没逃过喝药酒的命,不过只喝了两杯,算是荀飞光手下留情。

  药酒一下肚,沈歌赶忙捻起桌上的炸桑葚卷压酒味,嘴里含糊道:“我现今已很注意了,一时忘记也情有可原,荀哥你莫老拿这个罚我。”

  荀飞光不为所动,“多罚几次,你便不会老忘记。”

  沈歌无言以对,想想倒还真是。

  桌上的菜都由厨下精心整治,鱼头豆腐汤,爆炒嫩鸡,炸泥鳅,酒酿鸭子,红烧肉,还有上汤菘菜与炒韭芽,都是沈歌爱吃的菜。

  荀飞光先前还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遇上沈歌后,什么规矩都退了一射之地,两人就像普通夫妇一般,在灯下细细吃晚饭,顺便聊些天。

  现在清凌卫扩大了规模,飞光学院仍在刚建立的阶段,朝廷那头又派了驻军过来,明面上归荀飞光管,为日后攻打海上洋夷与倭寇做准备。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够夫夫俩劳心劳力,两人也就早晚两餐会在一起用餐,故而都十分珍惜这时光。

  荀飞光道:“过些日子荀三要过来,清凌卫中的后勤便交割与他管罢。”

  去年荀飞光伤到了脑袋,心智停留在十六岁之时。彼时百里宜、荀九他们都不在,韶信一人忙里忙外分身乏术,沈歌唯有硬着头皮顶上。

  沈歌先前虽未做过类似的活计,但做起来意外地顺手,他有无数新点子,清凌卫在韶信的带领下又对他信任异常,两厢加起来,清凌卫在沈歌的带领下走向另一种后勤风格,到最后竟是谁也难接他的手。

  曾有很长一段时日,伙头兵那头连今日要做什么菜都得征询沈歌意见。

  沈歌不是不能应付,然一队合格的军队里绝不应混乱至斯,荀飞光清醒之后,沈歌便提醒他要注意物色新的后勤人员,这位荀三便是荀飞光新调任的后勤总管。

  军队的后勤总管不同于其他,荀管事也是一名优秀的总管,但他格局不够大,耐心细心有,论起魄力与远见来却缺了些,沈歌原本还有将他调过去管清凌卫的心思,考察一段时日后方发现想得太简单。

  沈歌从未听说过还有这么一位荀三在,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头时还有些懵,“荀哥,你手下究竟有几位以数字命名的能人?”

  沈歌知道的便有荀一、荀七与荀九,若都按这般排,起码有九人在。

  “十六人,无荀四,最尾的乃是荀十七,日后你便知晓。”荀飞光眼里带着一丝笑意,“这都是为在外行走排的号,他们本名不叫这个。”

  这沈歌知晓,比如荀一荀大管事,他另有姓名唤荀澄。不过并非每人都爱给自个取诸多名字,比方荀九,沈歌便不知晓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号。

  这位即将要来的荀三亦是如此,沈歌并不知他除荀三外还有无其他名头,不过这些都不要紧,日后慢慢再熟悉便是。

  “十七人都是荀家养大的?”

  “是,这些人都是我祖父或父亲收养长大,身后无家人,现今就算荀家人了。”荀飞光向沈歌解释,“荀七他们几个年纪长些的还经历过乱世,早与父母失散,我祖父见着,便将他们收至清凌卫中养下来。年轻些的如荀九几个,他们则是遇上各种事,不幸沦为乞儿,父亲接管清凌卫后,碰上了有愿意跟着的便让他们进清凌卫,由清凌卫养着。”

  不仅上两代当家人会收养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荀飞光自个也没少养着这类孩子。

  这其中有不少出色的,愿意加入清凌卫,荀家便让其加入清凌卫,愿意跑商,荀家也安排他们去跑商。

  若是什么也不愿,想自个出去闯荡或缘分来了,做了谁家的上门女婿,荀家也不拦着,只要捐二十两银钱到清凌卫中给其他无家可归的孩童做生活费,荀家便放他们自由。

  这些在清凌卫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大多学到一两手本事,纵使出去也不会过得太差。不过更多的孩子在清凌卫多年的熏陶之下,早已把清凌卫当自个的家,长大后也不愿离去。

  不愿离去的青年也不完全进清凌卫,而是经过上官观察,再结合他们自个的意愿后分到各个部门去,如做买卖,收集情报,做侍从,做匠人等。

  沈歌听完不由叹,“祖父他们高见,这般一来,不单做了善事,我们麾下的儿郎们的忠心程度也不必说。”

  荀飞光点头赞同,“行好事,得好报,这便是最好的结果。”

  沈歌有些好奇,“这些都是二郎们,那女娘们呢?”

  “女娘也收养,不过不会随军,大多女娘被养在安置点,照管也是我们的人照管,待她们长大后,也看她们自个,是愿嫁人还是愿做其他,荀家并不强迫。愿意嫁人的,清凌卫也算她们半个娘家,自能保她们不受夫家欺负。”

  沈歌听得连筷子都不愿动,“那我们走得这么远,那些女娘们受了欺负该如何?”

  “现今这事交由百里宜管,他带着人天南地北跑商,要出手也容易,何况荀九他们也会留意。”荀飞光道,“当然无法桩桩件件都能管到,但其中硬气的女娘总求助有门。”

  荀飞光说这些话时面上淡淡,并无甚自得。

  沈歌听后却深受震撼,无怪乎清凌卫战力高,这么一支军队,莫说与一般蛮人洋夷打,纵使打历史上那些名军名将也打得,为家而战的军队自会所向披靡。

  清凌卫的兵力补充也好办,从清凌卫出去的女娘与儿郎对清凌卫总有几分感情,有这么一大批人在,不怕没人来投清凌卫。

  “这非一日之功,只要清凌卫在一日,与清凌卫相关之人自会过得好。”

  “我先前只窥得冰山一角,还真不知真实的清凌卫原来是这般模样,当真受教。”

  知晓这些事后,沈歌心中底气越发足。在这个唯有冷兵器的时代,他荀哥手上有这么一支强兵,除非他自个低头,要不然还有谁能强迫得了他?

  荀飞光见他面上发红,呼吸略微急促,眸子内不由染上笑意,“家里兵强马壮,你现下不必担心了罢?”

  “不担心,我还担心作甚,纵使真到针锋相对那地步,要担心的可是陛下!”沈歌豪情壮志,“到时真不成,我们往海里已退,占个岛,过什么日子都成。”

  荀飞光捻捻他耳垂,“这些事日后再说,你快些用饭,平日里再别将自个逼得那样紧。”

  “我知晓。”沈歌应下。

  沈歌高兴之下非要与荀飞光举杯共庆,荀飞光无碍,他自个倒喝成了一只醉猫。

  第二日,沈歌告了假没去学院,第三日也告了假。

  韶信第四日方撞见他,上下打量他一番,促狭一笑,朝他挤眉弄眼道:“春光正好呐。”

  沈歌面带红霞,强自镇定道:“春光是不错,想必韶大哥这些日子拉练都见了个遍罢?”

  拉练也是沈歌想出来的事务,这年头的兵丁训练项目有限,平日里与一般农夫也没多大差异。清凌卫还算好,训练项目却也不算多,来来去去就那么几种,哪怕韶信他们训得再严,训久了大伙都带着几分敷衍。

  沈歌脑海里那堆则不一样,负重拉练,长途奔袭,红蓝对抗,练意志力,练速度,练长官的指挥能力,练后勤管理能力。海战陆战河战轮番来,哪怕是韶信,听到沈歌提这个也有些发憷。

  荀飞光目前对这些颇有兴趣,已设计了好些锻炼形式,让一众军士倍感刺激又倍感痛苦。

  韶信听沈歌这样说,怕他恼羞成怒,真去荀飞光那告一状,毕竟依照他家老爷现在的性子,沈歌若是说了,他吃苦头那是肯定的。

  “得了,哥哥也就这般说一说,你可莫当真。”韶信忙给他顺毛,“我听闻岛外又有洋夷到来,兴许他们会带有你想要的种子,如何,要不要去瞧一瞧?”

  说及正事,沈歌果然被转开注意力,“岛外?你可知晓那些洋夷从哪来?”

  “这倒不知,不过大抵是格格大陆及附近岛屿,应当差不离。”

  “我们的探子可有传回消息?”

  “传了,我们还特地散出消息说我们要收种子,其余异植也收。不过毕竟我们没有你那等好运气,一般人也不会特地去看这个,错过什么也有可能。”韶信撺掇,“开春以来,我们打了三场,洋夷早已被我们制得服服帖帖,你若想去便叫老爷陪你一起去,哥哥也蹭你的光去散散心。”

  韶信办起正事来极为靠得住,不过他并不是那等沉稳之人,说起来性子还有些跳脱,平日里也爱冒险。

  这阵子憋在岛上,韶信已有大半年未外出游玩过,想去也正好。

  见沈歌面上犹豫,韶信又加一把火,“我听来往行商言那岛上有许多花,此时正值春季,整座岛都陷入花海之中,哪怕什么都瞧不见,去赏景也不错。你与老爷忙那么久,也该出去走走。”

  沈歌还在犹豫,“我农学院里那堆事?”

  “不就是春播么?你放心,我现在就叫麾下的大好儿郎过去认你差遣,一日便能将那些活计做完。”

  “话是如此说,但还有另外几个学员的布置也要赶——”

  “不是有胡奈青胡院长么?你缺人手也可与我们说。”韶信拍着胸脯打包票,“手下一干儿郎都不是笨人,你要甚我们都能帮你办好。”

  沈歌还欲再说,韶信打断他,“我们现今事虽多些,却也没多到那个地步,这点时间还是能抽出来,沈歌儿你放心去罢!”

  “那也成。”沈歌总算答应下来。

  韶信回过味来,正巧撞见他那带着狡黠的眼眸,意识到又被戏耍一通,不由哭笑不得,“你何必如此,要调谁去干什么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我开口哪有你们主动去做那么好?”沈歌挥别他,“我便给哥哥及你手下的儿郎们一个表现机会,能不能出去游一圈便看你等表现罢。”

  沈歌话虽这么说,但没等韶信将事办完,他便提前去与荀飞光说了。

  荀飞光早担忧沈歌在这呆得会有些闷,见沈歌有意,荀飞光二话不说,立即遣人去侦察布置。

  他们要去的岛乃海外一小岛,岛并不算大,却也不算小,起码有两个坤究县那样大。

  那岛名唤飞鸟岛,岛周围都是细沙,海浅得很,大船无法进入,若有大军来犯,开着小船,四面八方往海中一散,绝不会被哪支军队堵着。

  源于它得天独厚的环境,各国在海上讨生活的人都愿意在岛上落脚。

  倭寇、海盗与洋夷的商人等汇聚于其上,仅靠简单规则互相约束,最终看拳头说话,说来也算公平。

  沈歌早听说有这么一座岛,不过上头无法保证安全,便一直没有去过,现今韶信提起来,沈歌不由十分感兴趣。

  他们现今也算一方人物,要去得提前准备。

  荀飞光先让手下清凌卫上岛,前前后后总共去了二百余人,而后再带着沈歌与韶信等数十人开着大船前往海岛。

  大船无法靠近,开到半途便换中型船,船上除带有金银外,带的最多的就是水与食物,若有个万一,还能支撑一段时日。

  那岛上什么都好,就是上头的淡水极少。即使每月没少落雨,岛上大多都是石头,有雨也存不住,很快就会流到海里去。

  在海上,若没有淡水,那才叫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大船走了一天有余,登岛时已是深夜。

  岛上不属于任何势力,也无人放哨,示意沈歌他们轻轻松松便在先上岛的清凌卫的接应下登上了岛。

  “老爷,沈歌儿,我们先到客栈中歇息罢?”

  这岛靠大燕靠得极近,岛上自然有大燕人。清凌卫先上岛的时候就特地寻了大燕人开的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就是在山壁上挖的洞。这里常有风雨,房子主要分两类,一是茅草搭的简易棚子,二则是结合山洞挖的窑洞。

  因没有人当这是正经生活的地方,所以这里从未正经布置过,一切都显得十分简陋而原始。这里简陋归简陋,价格却并不便宜。

  不过韶信说的花倒是没有骗人,此时正值春季,整座岛上都是粉白的花,花的香气甚至压倒了咸腥的海风,带来满岛清新。

  沈歌与荀飞光在船上睡了许久,此刻倒不困。他若有所思地望着不远处的花,“这花开得这样繁茂,想来十分耐贫瘠,就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食用。”

  “待我们回去时带些回去让鸡兔试试便知晓。”荀飞光拉着沈歌的手往窑洞中走去,“先去睡,这些事往后再说。”

  不得不说,岛上生意人还是多,窑洞看着有些简陋,里头该有的却一样不少。

  脚下铺有模板,璧上也用木板与房梁装饰,若不是这里头空气有些混浊,不大舒适,就看这情景,还真想不出这是在窑洞里。

  沈歌他们半夜上岛时,岛上一片寂静,仿佛压根没有人在,白天一来,无数人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简直要将整个岛屿都塞满。

  岛上情况特殊,许多人都带有面罩,沈歌不耐烦那些烦闷的东西,特地令人准备了口罩,将下半张脸蒙起来,既避着人,也不会太闷。

  此次给沈歌他们当导游的乃是清凌卫中一个年纪尚小的机灵兵丁,“老爷,二爷,请随我来。”

  “现在是去何处?”

  “回二爷,有一名唤比比格斯的洋夷前两日刚带着他的货物过来,我们提前说好,今日就要去看他的货。”

  “那洋夷从哪来,要到哪里去?”

  “说是从格格大陆上来,到一楠国去,多的他便不肯说。”

  说到这里,那名兵丁心中也带着惊叹,他们早便知晓有洋夷的存在,却不知洋夷有这么多,除大燕之外,还有那么多国。

  那些洋夷也长得怪模怪样,红头发,黄头发,灰头发,棕头发,白头发,眼睛不一样,肌肤也不一样,什么颜色的人都有,看着怪恐怖。

  “可瞧过他带了什么货物?”

  “属下粗略去看过,林林总总什么都有,知晓有种子后,我们便未细验。”兵丁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就算看得出,也验不出来,示意并未认真去看过。”

  沈歌并不在意,鼓励地朝他笑笑,“你们这么短时日便能找着人,知晓他们有什么货物,这已经非常不错。”

  他带了口罩,下半张脸看不大清楚,不过微弯的眼睛还是轻而易举地透露出了他的愉悦。

  兵丁被他这么一鼓励,心下微松,说话也轻快起来。

  沈歌他们从客栈里走出去,一路见到不少人在卖各种玩意儿。

  这些人也不讲究,好一点的会用几根木头,搭一座棚子,地上铺块布,上头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在卖。不讲究的莫说棚子,就算布他都不铺,直接就摆在地上卖。

  沈歌看了两眼,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们又急着去那买种子的商人那,故没细问。

  卖种子的商人说是大商人,其实也就是棚子大一点,多一点,两三个棚子连在一起罢了。

  洋夷商人见他接触过好几次的那年轻人带着一堆人过来,脸上带着笑迎上来,“幸会幸会,欢迎贵客上门。”

  他音调很怪,口音也重,沈歌很不容易方能听清他在讲什么,不过这洋夷会说大燕官话已是沈歌的意外之喜,他也不求别的。

  “比比格斯,这是我家主人,他想看看你的种子。”带路的兵丁特地说得很慢,以期这洋夷能听清楚。

  这洋夷听大燕话的本事比他说的本事要强许多,一听这话,他脸上露出喜意,“我早就听到消息,收集好种子在等着。放心吧你。我这有整个格格大陆最全的种子,就算你去格格大陆,也找不到比我更多种子的商人。”

  洋夷一兴奋语速便加快不少,沈歌大致听出他在自夸,也未打断他,而是含笑听他说下去。

  洋夷受到鼓励,说得更兴奋,“不仅格格大陆的种子我这有,就是别的地方的种子,我这里也收集得很齐。应有尽有!”

  难为洋夷还说了个成语,沈歌问:“可否让我等看一下?先说好,我只要种出来后能作为食物的种子,不要别的,若是让我知晓你欺骗我,恐怕大燕附近你便不能来了。”

  洋夷听清他的话后一惊,不过脸色很快调整过来,“可以,应该的!放心,我是诚实的比比格斯,从来不欺骗别人!”

  沈歌低头跟他走入帐中,只见地上铺着的布连起来,上头放了无数东西,很多沈歌压根就不认识。

  比如上头放有几捆干枯的植物,连枝带叶乱哄哄地堆积在一起,压根就瞧不出原有的形状。

  “你对这个感兴趣?这是我们那的安乐树,要是头疼想吐,只要拿这个泡水喝,保证你平安无事!”

  “有种子么?”

  见这么快就有生意,比比格斯乐颠颠地转身在他那堆乱七八糟的箱子里翻了个外头写有字的葫芦出来,“种子在这,一两金子一两种子,可划算!”

  沈歌瞥他一眼,“还有其他的么?待会一起说罢。”

  比比格斯更乐,忙去翻一堆葫芦出来,“我的种子都在这,葫芦保存的,好。葫芦是你们大燕的,好用。我上次特地买了三百个葫芦回去,掉到海里还能当船。”

  沈歌压根看不明白那些鬼画符一样的字,只是看着比比格斯一一将种子倒出来。

  “这是花花菜,叶子很嫩,很饱满很多汁,生吃就可以,吃了很饱。”

  沈歌接过那芝麻模样的种子望了几眼,“它长什么样?”

  “长条的,种得好一片叶子有这么长!”洋夷比划了一下,“我们三月就种,一直可以种到十一月。”

  “那这种呢?”沈歌拿起下一种,照例让他说模样与口味。

  “这是雅兴菜,一种结成一团的菜,也很好吃,不过要烫一下再吃。”

  “这又是什么种?”

  “这是胡包杆,它要经过加工。”洋夷做一个手势,“砍下来,捣烂,放到水里煮,煮出来的水可以吃。”

  沈歌一一问过去,比比格斯尽量答。

  在场的都是人精,光是听便能大致听出哪些种子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

  “这是何物?”

  “这是一种黄黄的,红红的果子,这么大。”比比格斯伸出拇指比给沈歌看,“它酸酸甜甜的,我们那里很多人都喜欢吃,很贵,要八两金子一两种子。”

  比比格斯说着宝贝地将种子又塞回葫芦里。

  “它长出来是什么模样?能长多高,要长多久?”

  “不高不高,就到你膝盖上一点点,长三个月就可以。你要是买了我的种子,等明年你就可以卖给别人,大大地有赚。”

  沈歌打断他,“除了这些小种子,还有没有大一点的种子,像拳头这么大的那种,种子也可以吃的,吃起来软软糯糯。”

  比比格斯一愣,“你是说那个?”

  “我听闻别的商人有,不知道你这有没有,你要有,我就在你这儿买,一起买也方便一些。”

  “有有有,你等一下,比比格斯从来不会让人失望!”说着这个大肚子的臃肿洋夷以不符合他身形的灵活,飞快在箱子里找起来,“多亏你提醒,你不说我都要忘记那也是种子。”

  沈歌耐心地等他找。

  不一会儿,洋夷欢呼一声,“找到了!就是这个,格格大陆豆!”

  沈歌见他拿出来的那两个灰扑扑的事物,心跳有些加快。

  “就是这个,我先前见过好几次都没买,现在与其他种子一起买罢。”

  说个看起来极淡定,洋夷摸不清他的真实想法,忙抓紧时间推销起来,“我这种子都是好种子,不想那些人,用放了好久的旧种子骗人。你最好多买一些,要不然下次就不一定看得见我了。”

  沈歌没听他这番煽动人心的话,而是按计划买他看起来比较靠谱的种子,讨价还价之下,一共花了两斤八两金子。

  这个价格绝对不算便宜,但与那些金贵的种子比起来,却也算不上贵,尤其是土豆,那可是救人的好物!

  沈歌专挑饱满有光泽的种子买,其中有几个土豆发芽了不能吃,比比格斯也惋惜地作为搭头送给了沈歌。

  他良心倒不算太差,还特地提醒过沈歌,这些发芽的种子不能吃。

  他不单卖种子,还卖种法,沈歌听了一耳朵,却没完全按他的方法。

  飞光学院的农学院也研究过这个,种子要种大抵都有个类似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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