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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一网打尽


  被人抢走财物,一般人的本能反应是害怕,恐惧。在这种状态下,有人会大声呼救、大呼小叫,也有人会哭泣,或者干脆吓晕,有胆量大一些的,可能还会反击、追捕歹徒。

  事后呢,要么是跟家人、亲朋好友诉说,要么是报警。前者也会在其他人的指点和帮助下,选择报警。

  但李有子犯罪团伙,在同一地区,同一种手段,屡次作案,都是无一失手,既无人员损耗,也没有遭到官府的缉捕,这是为何呢?

  其实并不是他们有多高明的反侦察能力,说穿了,也不过是“傻人有傻福”,歪打正着。

  他们是出于胆儿小,害怕弄出人命,所以在实施抢劫犯罪的时候,讲究“速战速决”,来如影,去如风。

  他们之前都演练好了,不管能不能得手,坚决不能与受害人发生正面冲突,不能死缠烂打,“抓一把就跑!”

  而且他们的“眼睛”——李有子劳苦功高,早就给他们标记好了,目标的贵重物品藏在哪里、有没有设防……等等信息吧,团伙均已掌握。

  所以,不等受害人反应过来,他们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真乃“闪电战”之鼻祖。

  正因如此,他们不可能把全部财物都抢走,只能抢很少的一部分,而且是以成包的银两,为主要目标,对大宗商品不感兴趣。

  大宗商品,一个是难以迅速转移,更主要是难以快速变现,还要找地方销赃,销赃就容易被官府盯上。

  作为受害人来说,遭抢的过程十分迅速,难以应对,而且所丢物品只占全部物品中的少数,基本都是丢现金和金银细软,而车上的货物基本没有丢失。

  于是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也不敢去追,万一他们是调虎离山呢?对吧,好嘛,我们一追,后面再来一伙人,把这几大车都拉走了……

  怎么办?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赶紧走!

  遭遇抢劫的受害人,十有八九,都选择了赶紧逃离这个地方,来不及追贼,更顾不上报官,只能自认倒霉,破财消灾。

  倒是真有几个回头来报官的,但对案发过程,都描绘不清。犯罪分子有几人?长什么模样?从哪儿来的,往哪儿跑的……全都答不上来。

  而且涉案金额也比较小,又没有任何线索,所以当地官府也是有一搭、无一搭。

  顶多就是在接到报案的那几天,加派巡逻人员,四处走一走、逛一逛,算是安抚地面了。

  “眼睛”李有子是本地人,熟悉地面,只要看见有疑似便衣巡捕的兵丁,就给团伙发暗号,大家就蛰伏消停几日。

  所有的受害人都不知道,城门口的瘸子是犯罪团伙的其中一员。

  随着时间的推移,团伙的“劳动成果”也日益增多,他们的“志向”也越来越远大。

  犯罪就是这样,也遵从积少成多、量变产生质变的客观规律。没有一上来就犯个惊天大案的,都是一步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这个犯罪团伙就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再满足于“闪电战”、“麻雀战”,要转而走入“阵地战”,争取更大更多的成果。

  他们,要搞“大动作”了。

  计划的前半部分不变,仍然是由李有子充当“眼睛”,寻找作案目标、逃避官府官兵。

  后半部分,就改头换面了,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明火执仗。大张旗鼓的进行抢劫、勒索。

  将受害人控制住,无论男女老少,一律要接受“搜身”,将值钱之物尽数搜刮,所带货物也要逐一检查,小巧而值钱的,也要带走,能多带就绝不少带。受害人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明晃晃的匕首、短刀就架在脖子上。

  被劫之人,多有负伤。

  就在事发前两天,他们刚刚做了一笔大买卖,抢了一个珠宝商人。好家伙,直接给人家来了一个全锅端,一分不剩。还将珠宝商捅伤,险些丧命。

  这才惊动了府衙,责令该县,限期破案。

  知县将最近的几件恶性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有并案的可能。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大致可以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

  团伙作案,人数在七八个左右,不排除有放哨、销赃的同伙,所以作案人数有可能突破十人;

  嫌疑人均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有五六个人的面目特征较明显,已经有了画像;

  作案地点为李桥村附近,初步怀疑该团伙的藏匿地点就在李桥村;

  嫌犯动作熟练,计划周密,“踩点儿”准确,分工明确,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初步怀疑有犯罪前科……

  有道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猎人。

  这帮得意忘形的猖狂匪徒,终于露出了马脚,暴露了行踪。

  知县大人得到密探来报,说是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形迹可疑,目前藏匿于李桥村的李家老宅,据周围邻居辨认,与画影图形中的嫌犯十分相似。

  于是,知县大人下令,三班六房的衙役倾巢出动,并下公文,要求附近所有保长、亭长等,组织民兵,协助缉捕。

  “本案嫌犯,作案手段残忍,人数众多,皆是穷凶极恶之亡命徒,嫌犯藏有凶器,有可能暴力抗法、拒捕殴差,所有人,务必小心谨慎。外围弓弩手尤其注意,不准放走一人!”

  大家伙的弦儿都绷紧了,全副武装,等过了午饭时间,约摸着嫌犯们该睡午觉的时候,“稀里哗啦”一拥而上,就包围了李家老宅。

  也就在这时,李家老宅忽然浓烟滚滚,“哔啵哔啵”全是竹草燃烧之声,紧跟着,就见北屋房顶上,窜起一丈多高的火苗。

  知县大人一看,“计划有变,事情不好,嫌犯这是要毁灭赃证!”当机立断,下令提前展开缉捕,并责令李桥村保正带人灭火。

  这才有了前文书的画面,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北屋发现老李的尸体,西屋缴获了贼赃,人赃俱获,府衙大案,是侦破——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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